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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聯(lián)網(wǎng) 俠名 修理廠管理 2013-10-22
工具管理制度
一、所有工具須由相應的管理人員按規(guī)定辦理入庫手續(xù)。
二、借用工具須憑工作證并辦理借還手續(xù)。還工具時,工具要清潔,當面檢查工具是否損壞。
三、所有工具須當天借,當天還,要用時再借、再還。超過二天未還的,管理人員要追討。
四、禁止有意損還工具或遺失工具,違反者單件工具接原價賠償,成套工具按該套工具價格賠償,維修中心專用工具按原價二倍賠償。
五、工具房及班組需每月進行一次清點與檢查,對遺失和損壞的工具應以表格形式上報生產部。
六、因管理人員原因造成工具遺失的,單件工具接原價賠償,成套工具按該套工具價格賠償,維修中心專用工具按原價二倍賠償。 七、員工領取工具,價值在100元以下,由車間副主管以上領導批準,且有舊工具交回,倉庫才給發(fā)放。新領工具或價值超過100元以上的,要經(jīng)廠領導批準后才能購買,發(fā)放工具處要辦理登記手續(xù),且每年作統(tǒng)計,檢查工具的損耗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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